呼和浩特交管部门严格执行驾考新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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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驾照网|发布者:小编|发布时间:2013-12-26

  明年1月1日起,公安部修订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和《公安部关于修改〈机动车登记规定〉的决定》即公安部123号令和124号令正式实施,驾考科目的调整备受关注。新规实施后,驾考考试科目有何变化?我市交管部门是否做好充分准备?预约考试有什么新规定等等,带着市民关心的问题,近日记者采访了呼市交管支队教考中心主任何颈坪。

  学员预约考试的方式有什么变化

  据介绍,从明年1月1日起,呼市驾考中心严格执行新规,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考试全部按照新的考试内容和标准进行。

  新规对小型汽车、大中型客货车的考试项目主要做了以下调整:

  科目一考试,将原来的考试内容拆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主要考核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交通信号、通行规则等知识,仍作为科目一;第二部分作为安全文明驾驶考试项目,在实际道路考试后进行,考核安全文明驾驶要求、复杂条件下的安全驾驶知识等。

  科目二考试,大中型客货车增加模拟高速公路、雨雾天、湿滑路、紧急情况处置等考试项目,调整后由原来的“训练10项、考试6项”修改为“训练、考试均为16项”;小型汽车取消桩考移库要求以及通过连续障碍、单边桥等现实生活中应用性不强的考试项目,调整后由原来的“训练10项、考试4项”改为“训练和考试均为5项”,即倒车入库、坡道定点停车与起步、侧方停车、曲线行驶、直角转弯。

  科目三考试,增加了加减挡位操作、路口左转弯、路口右转弯3个考试项目和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

  同时,对于小型汽车抽取不少于20%进行夜间考试,不进行夜间考试的进行模拟夜间灯光使用考试。对大中型客货车增加山区、隧道、陡坡等复杂道路考试。另外,还明确了各种车型的考试里程。

  明年1月1日起我市驾考严格按照新规执行

  新规实施前已报名但未完成考试的学员按什么标准考试备受学员关心。据介绍,123号令实施前已合格的考试成绩(包括桩考)仍然有效。对明年1月1日之前通过科目二桩考、未完成科目二其他项目考试的,1月1日以后继续参加科目二考试时,可以不再参加桩考或倒车入库项目的考试。

  新规实施前已报名但未完成考试的学员按什么标准考试

  123号令规定:一是三个科目按顺序分别预约考试,每个科目预约后可以考试一次、补考一次。不参加补考或者补考仍不合格的,应当重新预约考试。二是驾驶技能准考证明有效期内,科目二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的预约次数各不得超过5次(即各有10次考试机会)。第5次预约考试仍不合格的,已考试合格的其他科目成绩作废,学员需要重新从科目一开始考试。三是科目一和科目三的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没有预约次数的限制。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必须在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合格后才能参加,考试不合格的,可以直接申请补考,之前已通过的道路驾驶技能考试合格成绩有效。

  123号令实施前已经预约的考试次数是否计算

  据介绍,123号令实施前已经预约的考试次数不计算在5次预约限制次数中。123号令实施后,自明年1月1日起开始计算预约考试次数,在驾驶技能准考证明有效期内,科目二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各有5次预约考试机会。

  学员预约考试次数有何新规定

  据介绍,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分为3个科目,每个科目考试前都需要提前预约。申请人可通过互联网、电话等自主预约考试,增加了考试预约方式,方便学员根据自己的学习、工作和生活情况安排考试时间,避免到车辆管理所办理造成排队等候。需要提醒的是,学员因故不能按照预约时间参加考试的,应当提前1天取消预约。对没有提前按规定取消预约的视为没有参加考试,考试不合格。

  另外,针对大中型客货车科目二考试 增设恶劣天气考试内容,如模拟高速公路、雨雾天等内容。为此,我市加强场地建设,目前场地建设已完成,不影响考试如期进行。新规实施后,驾校将不再发科目一考试题库,只会给学员发一个考试提纲。目前对科目一题库的更新已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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